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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7日,话题#商贩卖芹菜收入20元被罚6万6#登上微博热搜,引发关注。
据央视新闻报道,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“国务院互联网+督查平台”反映,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.6万元,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。
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,去年十月的一天,他们购进7斤芹菜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。一个月后,他们接到检验报告,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。蔬菜粮油店主罗某表示,涉案的7斤芹菜中,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,剩余的5斤,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。
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,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,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,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。国务院督查组表示,执法不能只讲力度,也要为小微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环境。
不少橙友认为,这种执法方式过于粗暴野蛮:
宁静:新鲜蔬菜,一个月出检测结果,这个检测,除了罚款以外,还有其他意义吗?还召回?恐怕买的人也不记得,自己一个月前曾经在哪里买过一把芹菜了!
咩咩咩:胡乱作为比不作为更可恶。这样的罚款单砸在小本生意的平民百姓头上,比用钝刀宰割更令人窒息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