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柿子是西溪湿地的一大特色,每到深秋,挂满枝头的熟柿吸引市民群众前来采摘。原条例已经规定,禁止在湿地公园内采摘果树。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明确,禁止擅自采摘柿子、青梅、枇杷、竹笋等。
节假日很多市民喜欢到湿地公园搭帐篷露营,对此原条例没有限制。新修订条例则明确规定,禁止“超出规定区域布设帐篷、摆放座椅”。此外,破坏湿地公园内设施、草坪、植物,在湿地公园内水域游泳、洗涤物品、清洗机动车等,同样是禁止的,违者将被处以罚款。
很多市民喜欢开车前往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游玩,以后要注意了,不按规定路线行驶,没有在规定区域停车,可以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;开车驶入禁止区域的,可以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。
罚款不是目的,为的还是更好地保护西溪国家湿地公园。这里有500多万立方米水体,1400多种植被、昆虫、鸟类,它是杭州的“肾”,动植物昆虫的天堂乐园;更是杭州人与自然和谐相处、共生共荣宜居城市的实证,全体市民共同的物质文化财产。
宋高宗一句“西溪且留下”,让西溪湿地与杭州共生共荣800多年。新时代的杭州人更要加强保护西溪国家湿地公园,让这块天堂净土与杭州永生相伴、永续发展。



